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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代码与制度运行时
规则文本只是表层,执行者、组织结构和资源来源才决定规则怎样落地。
#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全文# 公布了,有朋友说看见法条就头疼。看法律其实和看代码的道理类似。
当然,法律和代码的最关键区别是法律是人执行的。所以首先要关注的是谁来执行,也就是设置了哪些执行机构,以及执行机构里的人怎么产生,机构运行需要的钱从哪里来。相当于代码里对线程,进程,节点等资源的分配的关注。
这方面总结一下,就是设立了一个直属中央的安全公署机构,原行政机构领导们又组了个安全委员会,有了另外一套身份,下社了一个秘书处来执行,秘书长由中央任命,警务处和律政司都有专门的负责国家安全部门,部门领导任命要征求公署意见,公署的钱中央出,其他的钱特区出,不受限。审判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需要行政长官专门指定。公检法,政府,都涉及到了。
其次要关注的是特殊条件,相当于代码里的 if 分支。需要注意的是:
一是委员会的地位,虽然是行政机构的另外一套身份,但它的工作不受其他机构组织干涉,工作信息不予公开,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,超然于立法以及司法机构。
二是分裂国家罪的定义,强调了"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,即属犯罪"。
三是特殊情况下,安全公署有权接管案件的审理。
最后要关注的是适用范围,"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适用本法",真正定义了"危害我港者虽远必罚"。